2025-09-19 HaiPress
9月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一审判决。上午九时左右,泰安市雨势渐大。当年被抢婴儿姜甲儒与哥哥、母亲一同前往法院。路途中,兄弟俩打着伞,簇拥着母亲小心前行。当年襁褓中的婴儿如今已长成1.8米多的大高个,守护着母亲。
姜甲儒的母亲几天前刚做完心脏方面的小手术,她表示昨晚吃了两片安眠药入睡,睡得还可以。今天她会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姜甲儒则表示,无论结果如何,他们将坚持走下去。
9时20分许,在现场其他寻亲者的加油声中,母子三人及其代理律师走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据此前报道,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06年11月左右,被告人曾某孩得知刘某某、苏某某夫妇想抱养一个男孩,便产生了偷一个男孩卖给他们的想法。曾某孩与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共同预谋此事,并安排吕某东寻找合适的男孩。吕某东经人介绍认识了泰安肥城市王庄镇某村的被告人袁某贵,告知其偷小孩卖的想法并许诺给予好处。袁某贵提供了同村姜某金家有二胎男孩的信息,并带吕某东到姜某金家附近踩点。
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携带断线钳、撬棍、手电筒等工具来到姜某金家,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家中。曾某孩和王某勇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某金夫妇,吕某东进入堂屋西卧室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从床上抱走后离开。
次日,曾某孩、吕某东以28600元的价格将姜甲儒卖给刘某某、苏某某夫妇,所得赃款被三人瓜分。2024年1月,受害人家属经历多年寻亲,在警方的努力下终于找到姜甲儒。同月,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袁某贵分别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