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9 HaiPress
高光华因在微信朋友圈评论县教体局长李文刚被免职一事,被云南玉溪市元江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他认为这一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明显不当,将正常的公众监督视为违法犯罪,并于9月17日申请了行政复议。
9月1日,得知李文刚被免职后,高光华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评论,称“因为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舆情 李局长被免职了,我不是故意的,但希望分管教体和文旅的杨副县长也免职”。警方认为高光华诽谤,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今年7月,高光华曾质疑元江县要求学生家长暑期每日两次安全打卡属形式主义,并向多部门举报,此事引发了媒体关注。随后,分管教育体育的副县长杨三保与县教体局局长李文刚约见高光华进行谈话。
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高光华在未经查证李文刚被免职的真实原因情况下,捏造事实并将其发布到信息网络平台上,导致他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受损。然而,高光华的代理律师张具堆表示,微信朋友圈是半封闭社交空间,信息传播范围有限,主要限于亲友、熟人之间,不应简单认定为公共场合。警方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涉案信息在朋友圈的传播已达到“公共舆论”程度,仅以“多人点赞评论”认定造成他人人格权、名誉权受损,明显证据不足。